法制網訊 記者黃輝 通訊員徐建國 吳祥考 貨車司機強行超車撞傷孕婦,致使其保胎失敗而流產。6月6日,江西省新乾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艾某賠償原告黎某醫療費、精神撫慰金等各項損失共計5萬餘元。
  2013年9月12日,艾某駕駛貨車強行超車,將已懷孕4個多月騎電動車的黎某撞傷,後黎某在醫院經保胎無效分娩一死女嬰。經交警部門認定,被告艾某負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。因賠償事宜達不成協議,黎某將艾某告上法庭,請求判令被告賠償醫療費、精神撫慰金等共計6萬餘元。  (原標題:保胎失敗 肇事司機被判賠精神撫慰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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