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 4月29日,杭州發佈《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暫行規定》,同時公佈了搖號和競拍細則。5月1日規定正式實施,當天零時起,車牌申請的大門正式開啟。截至5月3日17點,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信息系統(http://xkctk.hzcb.gov.cn/)申請首次搖號競價的人數,已經接近10萬人。
  3月份限牌草案發佈後,浙江工業大學公共管理教授吳偉強,拋出三篇針對限牌的分析文章,被很多人視為相對全面的民間解讀,當時他就提到過不少草案中需要改進的地方。
  此番靴子落地,他再一次給記者發來了一篇,對暫行規定的“評價”,總體來說,吳偉強認為“經過一個月的征求意見,限牌細則5次集中審定,7易其稿,終於落地”的規定有改進,有創新,完善不少。
  吸納了各方的意見和建議
  “《征求意見稿》出台後,我們就主張“一人一車”應該是政策導向,對於一人多車的傾向不應該提倡。修改後的《暫行規定》明確“個人名下有兩輛以上小客車的,只有一輛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標,其他需要更新的小客車須通過競價方式取得指標。” 吳偉強認為,這種導向是正確的,也有利於市民樹立健康的生活方式。
  再如降低了企業獲得增量指標的門檻,且企業範疇擴大到所有企業,不局限於工商企業,且把作為獲得指標條件的納稅指標中的4個稅種擴大到所有稅種。這一定程度上能促進企業的社會貢獻度的提高和促進投資。
  而持有《浙江省居住證》、《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》人員在申請資格上的同等待遇,實際上也是踐行外來人員社會融入和市民化待遇。“這些都是採納意見的結果。”
  有不少創新
  “《暫行規定》取消了個人申請指標需要駕駛證的限制。這是我們事先完全沒想到的,與其他五個限牌城市完全不同,的確體現了公平性,而且一定程度上滿足了家庭購車的均衡性問題。
  《暫行規定》對小客車中的黃標車的淘汰採用了倒逼機制,規定2015年1月1日前更新才能直接上牌,否則不能取得更新指標。這對治理大氣污染有極大的好處。”吳偉強說。
  考慮了便民性
  “《暫行規定》取消了增量指標不得跨周期配置的規定,每一個配置周期剩餘的增量指標,可以轉入下一個配置周期。這就在維持每年新增8萬輛指標不變的情況下,體現了靈活性。
  便民性最主要體現在解除了購車時間限制,刪除了征求意見稿中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購買車輛後必須在60日內辦理註冊登記的內容。這就給了市民充分的選擇權。”
  不過,吳偉強比較擔憂的是《暫行規定》規定中的: “租賃”小客車登記的,可以申領其他指標。
  他認為,這意味著租賃小客車可以不通過搖號或者競價直接上牌。這就可能導致大量汽車租賃公司出現,市民以租賃方式獲得車輛出行,導致汽車保有量快速增長。
  而18歲以上不需要駕照也可以申請指標,這樣,七大姑八大姨一起上陣搖號或競價,反而使得中簽率下降,難以滿足小汽車的真正需求者的要求。
  “好在明確了《暫行規定》的有效期。有效期為一年。還可以修改。”吳偉強在文中說。
  本報首席記者 肖菁
  (原標題:聽民意有創新更便民“限牌令”完善不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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